当前位置:主页 > 页游私服排行 > 正文

《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时间:2020-11-18 02:30 | 来源:gdsc.net.cn | 编辑:网页游戏私服排行榜

小编导读: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畜禽养殖污染,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

  (一)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养殖用地和配套设施;

  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畜禽饲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饲养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和消毒、防护工作,并接受专业知识的教育。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饲养人员的生活区域应当与畜禽养殖区域分开。

  (三)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

  第二十二条(违反档案制度的责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做好消毒和免疫工作。

  第一条(目的依据)

  第十四条(疫病防治)

  第六条(禁止区域)

  区(市)县人民政府可对疫区及其周边区域的易感畜禽,在一定期限内实施暂缓畜禽养殖、鸽子放飞、水禽放养、动物表演、畜禽交易等措施。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二)具备为其服务的取得资质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的,由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闭或限期迁移;拒不关闭和迁移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喂畜禽;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第十三条(从业要求)

  本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实施暂缓畜禽养殖措施的区域、时限和补救方案,由区(市)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区(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布执行。涉及2个以上区(市)县的,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布执行。

  第二十一条(违反防疫规定的责任)

  第八条(区域划定)

  鼓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实施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投资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需要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四)使用动物源性饲料废弃物饲喂反刍动物;

  第七条(适度区域)

  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等材料向所在区(市)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新建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对畜禽养殖划分为禁止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

  第十二条(禁止规定)

  市和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陆生动物,包括猪、牛、羊、兔、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

  第十六条(疫情处置)

  第十五条(疫情报告)

  第十一条(标准化养殖)

  规划、国土、质监、工商、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畜禽养殖相关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

  第十九条(违反禁止区域规定的责任)

  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养殖场户应当及时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封锁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在专职兽医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兽药,建立用药记录。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为禁止养殖区域:

  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畜禽粪便、沼液、沼渣、污水等。

  养殖场户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养殖场户排放养殖污染物,应当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解释机关)

  (三)具备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国家和省、市对伴侣动物、观赏动物、竞技动物、实验动物等饲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养殖场、养殖小区混养不同种类的畜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未建立畜禽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市和区(市)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的划分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养殖场户应当按照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饲养,科学、合理地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畜禽养殖按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散养农户(以下统称养殖场户)实行分类管理。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界定的具体标准,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Tag关键词: